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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对郝劲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作者:www.petsworld.cn  文章来源:www.petsworld.cn  点击数 980   更新时间:2007-11-28 20:31:37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

国家林业局对郝劲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郝劲松提供的《国家林业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照片

国家林业局对郝劲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郝劲松提供的《国家林业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照片

  【新民网·独家报道】“法学哥哥”郝劲松于11月11日正式向国家林业局提出行政复议,11月26日,郝劲松收到国家林业局寄发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为此,新民网连线郝劲松,郝劲松向新民网表示,他对国家林业局罔顾民意、回避照片鉴定的态度提出严肃批评,批评信将随后寄出,并将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国家林业局。

  新民网从郝劲松提供的《国家林业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照片上了解到,国家林业局认为,郝劲松所诉陕西省林业厅“根据陕西省镇坪县村民周正龙拍摄的71张华南虎照片和相关胶卷而于2007年10月12日认定陕西省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以及向社会公布陕西省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这两个行政行为”,不是针对郝劲松作出的,对郝劲松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申请人郝劲松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国家林业局决定不予受理。

  11月26日,郝劲松向新民网称,国家林业局一方面说不鉴定照片是因为没有公民申请复议,而当有公民申请复议时却不予受理,拒绝启动照片鉴定程序,他对国家林业局这种出尔反尔的态度表示遗憾。郝劲松称,将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国家林业局。

  据媒体报道,郝劲松于11月7日正式向陕西省定襄县人民法院起诉“华南虎”拍摄者周正龙,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1月15日是定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裁定的最后期限。截止到11月25日,郝劲松没有收到定襄县人民法院任何通知。11月26日,新民网连线郝劲松,他称已于11月26日委托朋友到陕西省定襄县人民法院拿到了书面通知,法院的答复是不予受理。郝劲松向新民网表示,目前他还不清楚法院不受理其起诉的原因,他准备向陕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随后,新民网连线定襄县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称立案庭和院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均已外出,在院人员对郝劲松起诉周正龙一案都不了解。

  新民网将对此事件保持关注。